“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程序
作者:匿名 来源:全国征地拆迁律师 日期:2020-11-27
“违章建筑”的强迫拆毁程序
1.责令违法责任人自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毁通知书》或者《限期拆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批示拆除决定书》等行政决定。
2.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遵守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要求,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必要送达当事人。
3.强迫拆毁“违章建筑”
行政机关依据《强制执行决定书》或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法责任人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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